尊敬的縣長,本人住烏江東星花園14棟204,樓上304夫妻兩人在家做服裝加工,聲音大的我住家根本受不了,家里還有個幾個月小孩,睡覺總是驚醒,報警警察過來也沒辦法處理,請問民用小區在家開服裝加工難道就沒辦法制止了嗎?望縣長幫我解決這個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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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該服裝廠經營者任某,持個人獨資營業執照(340523000033782),其營業執照上經營場所為烏江鎮原敬老院內,經營范圍為服裝加工和銷售。 對于任某擅自將經營場所轉移為烏江東星花園小區行為,縣市場局已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》第三十七條(二)項規定,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,要求其在限期內整改。來信人若有疑問可撥打電話:13500516929,聯系人:顧利斌。
和縣市場局、烏江鎮人民政府
2019年9月19日